(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桂丹倪)5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达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作了详细解读,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该责任清单共涉及党委、政府,以及中央、省驻达州部门及单位等45个机构。在延续以往相关职责规定总思路基础上,结合机构改革后各单位“三定”方案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职责,明确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原则、职责及工作要求,实现了生态环境保护有责部门全覆盖。同时,进一步强化了责任体系和问责制度,避免在工作中遇事不作为、懒作为、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
据了解,《达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编制,进一步厘清了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构建了内容完善、边界清晰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有助于全市各级各部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责任,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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