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我市召开《达州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梅简要介绍了《条例》出台的意义、出台过程、结构内容、特色亮点,以及宣传贯彻等情况。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谋主持发布会。
会议强调,各级人大要高度重视红色文化遗存的保护与利用工作,加强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适时组织执法检查进行“回头看”,全面深入了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情况。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自《条例》施行开始,按照《条例》的规定做好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的规划编制,依照保护与利用的要求履行好职责,落实好保护措施。要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针对《条例》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对红色文化遗存的保护意识,积极营造浓厚氛围。
据悉,《条例》已由达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通过,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批准,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发布会上,市人大法制委、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就《条例》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李彦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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