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三创新”推进整合涉农资金项目管理
2021年12月01日   09:25 | 来源:达州日报

  按照“整合项目、聚集资金、集中投放、精准扶持”的总体思路,2016年以来,宣汉县共统筹整合涉农资金38.35亿元,赋予县、乡镇、村使用整合资金的自主权,保障集中优势资源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


  创新项目立项机制


  村严把“三会一公告”申报关。召开“群众会议”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提高群众满意度;召开“群众代表党员代表会议”,把握项目建设轻重缓急,科学规划项目建设实施步骤;召开“村支两委会”,酝酿年度申报项目,整体推进村庄建设。通过“三会”确定的项目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告,广泛收集群众意见,经公示无异议报送乡镇审核。


  乡严把“四投四不投”审核关。投向脱贫村补齐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短板;投向脱贫户和监测户增收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投向全县规划的主导产业,做强产业规模,做优产品质量,做响产品品牌,带动群众致富;投向村庄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改善乡村面貌,打造宜居宜业美丽乡村。人情项目不投、群众受益不大的项目不投、面子工程不投、“负面清单项目”不投,切实把有限的资金使用在群众最期盼、最急需的地方。


  县严把“五不”入库审定关。全县规划外的项目不入库,县级重大项目建设不入库,教育、医疗卫生等有资金来源的不入库,群众不满意项目不入库,“负面清单项目”不入库,所有立项项目分年度组织实施。


  创新项目管护机制


  项目管理管护推行“五自主、四公开、三不准、两把关”管理模式。“五自主”,即项目申报由贫困群众自主定、项目实施由群众自主管、项目负责人由群众自主选、项目施工队伍由群众自主定、项目质量由群众监督把关;“四公开”,即扶持政策公开、年度资金额度公开、扶持项目计划公开、经费使用情况公开;“三不准”,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介绍施工队伍,不准克扣、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群众不受益的项目不准申报;“两把关”,即项目工程质量由群众把关、项目资金的投放由县乡两级政府把关。通过严格项目管理,切实做到了“四个确保”,即确保了扶贫项目建设质量高,确保了资金使用精准,确保了后期扶持工作成效显著,确保了扶贫干部清政廉洁不出问题。


  工程验收坚持“两到位”。一是验收程序到位。项目完工后,由项目所属乡镇组织项目村组干部、群众代表进行乡村两级初验,初验合格后,项目乡镇提出书面验收申请,上报县级主管部门验收。县级主管部门组织财政、设计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二是档案资料到位。项目竣工后必须进行效益分析和工程结算,同时要求项目单位整理好从项目申报到竣工验收的完整资料,报县级主管部门备案,项目档案资料实行专人专管,对资料不完善的不予拨付资金。“两到位”措施的实施,有效确保了工程质量,保障了资金安全,规范了项目建设资料。


  资产管理坚持“谁建设、谁受益,谁所有、谁管护”的原则,集中清理资产建档,明确资产所有权、管理权、监督权、受益权,落实管护责任主体。严格实行“四个一”,即落实一个专人,项目完工后,要求项目村指定一个专人负责完工项目的管护;签订一份合同,项目完工后,项目村与管护人员签订一份管护合同;明确一项责任,在管护合同中必须明确管护人员的具体职责;给予一定报酬,采取安排公益性岗位或村集体经济收入支付工资的方式给予管护人员报酬。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结合项目管护质量,支付项目管护人员的报酬。


  创新资金拨付机制


  为加快项目建设及资金拨付进度,实行“三结合两清算一退还”资金拨付机制。项目启动时,按照合同约定预拨启动资金;项目建设期间,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拨付建设资金;项目竣工后,全面清算项目资金。当项目启动后,按照合同约定拨付15%的启动资金;在工程量不足85%时,按照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在工程量超过85%时,县级验收前最多拨付85%的资金;项目通过县级验收后,可拨付95%的资金,留存5%作为竣工结算后清算;项目竣工全面清算后,可拨付100%的资金。


  为确保资金安全,按照规定比例收取履约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待竣工结算后清算时进行扣缴,不足的由施工方追缴,剩余资金的及时退还。同时,在保证金中留存5%的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退还。创新资金拨付有效解决了资金拨付慢、绩效发挥迟、资金滞留的问题,提高了资金使用绩效。(达州日报社通讯员  雷勇)


  


(责任编辑:赵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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