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网讯(丘辉 通讯员 章婷)“交物业费!”“不交!”新房未入住,要交物业管理费吗?业主与物业多年纠纷不解,应该怎么破?
近日,大亚湾区人民法院诉讼调解中心收到一份“特殊”的快递,包裹里是一面印着“全心服务 处事高效”的锦旗,落款为深圳市某管理有限公司(下简称“物管公司”)。据悉,近来,该院调解中心特邀调解员先后为该公司调解了5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解决了困扰其多年的“老大难”问题,收到了该公司送来的致谢锦旗。
这5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均与拖欠物业费有关,其中,拖欠时间最长达7年,拖欠物业费及违约金额最多的有16000余元。
为何业主不愿缴纳物业费?据调解员了解,该物管公司受开发商委托,为业主所住小区提供整体物业管理服务。在房屋交付时,业主与物管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按照协议约定,业主应于每月10日前缴纳当月物业服务费、公共水电费、分摊费等各项费用。但部分业主认为其没有入住,没有享受到物管公司提供的服务,不应缴交物业费;部分业主则认为物管公司管理不善,服务不到位,不愿缴纳物业费。物管公司则认为,双方交房时签订的物业协议合法有效,且公司一直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物业管理服务义务,业主拖欠物业费的行为损害了公司的合法利益。在多次通过电话、短信或书面寄送催缴函等方式催收后,业主至今未缴清各项费用。2020年11月,该公司一纸诉状将多位业主告上法院。
在充分研判案情和了解双方诉求的基础上,调解员陈新标和蔡贤辉通过电话等方式,开展“背对背调解”。“物管公司并非只为你一家提供服务,他还要管理、服务整个小区公共区域,不能因为你没有入住就不交物业费”。针对业主提出的异议,调解员从营造和谐有序居住氛围出发,围绕情、理、法三方面进行耐心疏导、教育,为业主讲解《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讲明拒缴物业费的后果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劝说他们主动缴交物业费。针对物业公司,调解员趁热打铁提出调解:“为业主提供满意的服务是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对于业主提出意见建议,公司也要及时跟进落实,反馈情况,减少不满情绪。另外,方案你们公司要求业主按日千分之一给付逾期违约金,是否可以作出减免?”
经过调解员与物管公司和业主的反复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共识,各退一步,业主同意将拖欠多年的物业费补缴齐全,物管公司自愿全额放弃违约金的追讨,双方签订协议,多年纠纷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