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博罗法院行政审判庭就白花镇某村六名村民诉惠东县白花镇人民政府、惠东县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及行政复议的六宗案件,进行合并开庭审理。惠东县副县长黄卓豪作为惠东县人民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
据悉,该六名原告主张其自建的房屋被白花镇人民政府认定为违法建筑,在2021年3月被强制拆除。六名原告不服,向惠东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惠东县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认定白花镇人民政府的强制拆除行为程序违法,但是驳回了六名原告其他关于赔偿的复议申请。六名原告认为白花镇人民政府作出的强制拆除行为实体和程序均违法,遂以白花镇人民政府及惠东县人民政府为共同被告,起诉至博罗法院。
此次庭审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有序开展,合议庭准确归纳争议焦点,并引导双方围绕被诉行政行为的执法程序、法律适用及行政复议决定事实认定是否准确等方面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发挥了辩论意见。案件择日再判。
惠东县副县长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出庭应诉,是尊重和接受司法机关监督,支持和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及时化解行政纠纷,也对本部门及其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起到很好的示范和表率作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近年来,博罗法院坚持以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加大与行政机关沟通与交流,持续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大力推进法治惠州建设。
文图:袁静 陈育敏
编辑:薛喜龙
校对:林建月
审核:丘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