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终于亲眼看到祖宗留下的榄树,没有死还长得这么好,我很高兴,谢谢你们陪我过来!”
原告在山上有一棵由其祖辈种植遗留下来的榄树,原告认为被告于2006年开挖水沟时挖到了榄树的树根,影响了树的生长,双方之间由此产生矛盾,一直持续到2017年。在当地村委调解下,由被告向原告补偿5000元后,原告再不追究此事。
后来,原告听别人说自己家的榄树已经枯死,再一次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几年来,双方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经当地村委、派出所、综治办相关工作人员多次调解,都得不到有效的解决。最终,原告起诉至法院,而被告则坚称涉案榄树仍然存活,原告所言并非事实。
面对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龙门法院永汉法庭本着对案件负责的态度,以及公平公正的原则,于近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实地勘查,并邀请当地村委、村民小组干部陪同见证。
面对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龙门法院永汉法庭本着对案件负责的态度以及公平公正的原则,于近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实地勘查,并邀请当地村委、村民小组干部陪同见证。
然而,此次实地勘查并没有想象中的简单。因为涉案榄树生长在半山上,没有道路可以直接通往,山坡上长满了野草,一行人只能艰难地拨开草丛,沿着陡坡徒步上山。原告年逾70岁,腿脚不便、拄着拐杖,又没有家属陪同,经劝阻后仍坚持上山。最终,同行工作人员在确保原告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牵扶其爬上山坡查看榄树。
经过一小时的艰难前行,终于到达现场。经双方当事人现场指认、陈述情况、拍照录像等一系列调查取证后,原告确认其所说的榄树目前仍处于生长状态,且枝繁叶茂,并未死亡。原告表示自己年老腿脚不便且无人陪同,已多年未到现场查看,只因有人说树已经死了,并给他看了一张树木枯死的照片后,便心急如焚到法院起诉了。
“今天终于亲眼看到祖宗留下的榄树,没有死还长得这么好,我很高兴,谢谢你们陪我过来!”原告一脸欣慰,并当场表示自愿撤回起诉。整个调查工作持续了近3小时,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自此终结。永汉法庭审判团队一行人原路返回下山,并将原告安全送至山脚下。
永汉法庭负责人陈晓冬法官表示,案件事实是案件裁判的根本依据,只要涉及到当事人利益的,我们都要尽全力查清事实,尽力还原真相。如果能够让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完全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跋山涉水也是值得的。
在今后的工作中,永汉法庭将始终坚持“三个便于”原则: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便于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结合龙门法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龙门模式的相关工作,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薛喜龙 通讯员 欧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