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网讯(梁绍领 通讯员 黄辉延 刘承均)12月18日,惠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今年来打击“两抢”犯罪成果。2020年,惠州市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市局党委指示精神,以打开路,坚决打击“两抢”犯罪。经过一年的高强度打击,我市打击“两抢”犯罪工作取得明显实效。截至12月15日,全市立“两抢”案件同比下降30.95%,破案率达93.51%。发起飓风号涉盗抢集中收网行动11次,打掉大的涉盗抢团伙100多个。截至12月18日,实现全市“零两抢发案”天数300天。
新闻通气会现场
全市公安机关对打击“两抢”犯罪高度重视,以站在维护社会和谐和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高度、站在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角度出发,高屋建瓴,对“两抢”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快侦快破”的原则,采取“日、周、月”通报制度推动两抢犯罪工作高效开展,加大对“两抢”犯罪的打击力度,实现降低发案率,提升破案率的目标。
同时,全市公安机关加强智慧新警务在侦查破案中的应用,健全所队联动的快侦快破打击机制,提升对打击“两抢”犯罪的指挥力度,进一步整合警力资源,加强协作配合,实施对“两抢”犯罪的整体作战,强化攻坚,快侦快破。各县(区)局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出打击“两抢”犯罪的所队联动机制,明确接处警流程、明确各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强全市的大数据基础建设,加大智慧侦查业务民警培训,大力推广并使用成熟技战法。对涉“两抢”案件信息要全方位采集,拓展现场勘查服务侦查破案范围。
2020年,我市将打击销赃犯罪列入破小案的重点工作容,推动各县(区)公安机关加大涉嫌销赃人员的打击力度,对销赃的嫌疑人要依照法律法规处置。2020年以来,全市共抓获171名销赃嫌疑人,同比上升230%,查封店铺54家,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元,极大震慑了涉销赃犯罪。
惠阳:采取“四色预警”打处机制,提升打击效能
惠阳区分局出台了“两抢”四色预警实施办法,细化分工,明确了各单位部门责任。一是根据警情实际将警情分级别处置;二是发生“两抢”警情快速反应,值班局领导第一时间组织各派出所、刑侦、便衣、巡特等责任单位到一线开展侦查;三是建立“两抢”案件打处榜,对未破“两抢”案件,列表明确责任人包干侦破;四是建立“两抢”案警情通报机制;五是建立落实奖惩制度,对在24小时内侦破两抢案件的参战人员实施奖励,推动打处工作持续有序开展,对“两抢”案件侦破不力单位予以约谈提醒。2020年至今,惠阳辖区立“两抢”案件同比下降44.73%,破案率高达100%,“两抢零发案”天数累计超过300天。
案例:2020年12月7日23时46分许,惠阳分局秋南派出所接110转事主黄某报警称:在秋长街道办某路,其女儿被抢了一部手机,购买时价格3000元。接报后,分局立即启动四色预警打处机制,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兵贵神速,在警力的通力合作下,专案组人员迅速沿着嫌疑人逃跑的方向沿途侦查,经过连夜奋战,民警于2020年12月8日01时在秋长街道办白石村某网吧成功抓获抢夺手机嫌疑人刘某标,赃物手机已缴回,嫌疑人对其抢劫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告破。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惠城:采取“大数据+”技战法,提升打击效能
惠城区利用市中心区大数据资源丰富的优势,采取大数据+等技战法进行有效打击。一是由派出所搜集基层数据。派出所根据警情、事主、旁证的证言和指认等信息进行初步甄别、摸查嫌疑人信息,统一搜集上传。二是进一步串并案分析研判。侦查员对大数据内容进行逐一查看,并结合每日警情分析,对案件进行串并,串并结果推送到研判组继续深入研判和拓展。三是锁定嫌疑人后进行追踪,适时抓捕。大数据分析成功后,视频员对嫌疑对象继续进行追踪,摸排其活动轨迹,配合侦查员对嫌疑人进行抓捕。
案例:2020年12月10日20时49分,惠城分局接110警情:在惠城某小区11栋02房,一名陌生男子入室抢劫。 接报后,惠城分局刑警、便衣、巡警大队,圆通桥派出所迅速派出警力赶到现场处置。 经侦查,办案民警于12月11日11时21分在仲恺和畅东二路某商务公寓旁将嫌疑人汪某涛抓获,并缴回赃款17000元人民币。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汪某涛对其抢劫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惠东:采取“1+N”联动模式,提升打击效能
惠东县局以刑警大队为龙头,联合各警种部门力量,实行“1+N”联动模式,快速封控,及时抓捕、及时打击。案件发生后,第一时间通过接警获取和掌握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车辆特征以及逃跑路线后,由指挥中心下达快速封控指令,通过“封控系统“和“快速封控”工作微信群下达给街面巡警、交警、便衣以及临时设卡点实施快速封控,及时抓捕。
案例:2020年12月7日10时51分,惠东县公安局接110警情:在惠东黄埠人民路某商场,其称有一名男子假装客户来其店看项链,在挑看过程中对方抢走了一条(价值2万元)黄金项链后逃跑。接报后,惠东县局依托智慧新指挥合成作战机制,立即通知派出所到场处置,同时启动“四中心”+N机制,指令提供技术支撑,刑侦大队组织精干力量到场协助案件侦办。办案民警通过案发现场勘查,结合大数据深度研判,于12月7日20时15分,在惠东县吉隆镇广汕路黄埠二路路口将抢夺金项链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宝抓获。 目前,该案件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