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网讯(邱进锋 通讯员 钟桢)3月10日,惠州市交警支队召开媒体通气会。据通报,为深入落实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改革服务举措,提升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意识,根据省公安厅交管局的工作部署,惠州市作为全省第一批试点城市,于3月5日起,正式推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简称“学法减分”)便民措施。
2020年1月,公安部出台了《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实施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政策,即“学法减分”政策,主要有3种减分途径:即参加网上学习考试减分,参加现场学习考试减分,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分。鉴于疫情防控特殊情况,目前惠州市暂时只开通网上学习考试减分途径。
《工作规范》明确了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了可以参加“学法减分”的情形。符合规定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免道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同时,也明确了本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计记分已达到12分等7种不予受理申请的情形。二是明确了接受教育的方式。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的方式包括参加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两种。学习考试包括网上学习考试、现场学习考试;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形式包括文明交通劝导、交通安全宣传等。三是明确了减免记分的方式和分值。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符合减免记分条件的,在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而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作不记分处理。机动车驾驶人每个记分周期“学法减分”累计最高减免六分。四是明确了学习内容和考试题型。学习课程由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设置,包括安全行车常识、紧急避险常识、交通违法行为判断与案例分析等12方面的内容;考试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题库以全国统一题库为主体,各地自主题库为补充(不超过20%),每次考试随机抽取二十题,每题答题时间60秒,答错或未答3题以上考试不合格。五是明确了黑名单管理制度。机动车驾驶人在学法减分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情形的,将取消本次学法减分的成绩,同时3个记分周期内,不再允许违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法减分,该驾驶人加入互联网服务平台黑名单,三年内不得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助机办理公安交管业务,同时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