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城区法院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室成效初显
2021年04月08日   09:10 | 来源:中国发布网

 

  中国发布网讯(梁绍领 通讯员 廖贵珍 马家驹 刘贇)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广东惠城区法院努力践行“为群众办实事”宗旨,立足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工作模式,持续深入推进多元解纷工作机制,着力推进矛盾纠纷诉前化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2021年3月13日,贺某驾驶粤L号牌小型轿车在惠城区水口鸿顺橙果停车场倒车时,没有注意到车后情况,前后两次与阳某停放在停车场的粤L号牌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损伤,后弃车逃逸。经相关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贺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阳某不承担事故责任。2021年3月26日,双方当事人在我院调解员的组织下到江东交警大队惠城区人民法院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室进行了现场调解,经过调解员的明法析理,双方就经济损失赔偿方面达成了调解协议,当场支付履行完毕,并得到阳某的谅解。


 

  上述交通事故类纠纷案件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在法院特邀调解员适当疏导后自愿申请撤诉或放弃诉讼,既帮他们解开了案件的法结,也化解了心结,同时展现出法院诉前调解集约、快速、灵活、有效解决争议的强大功能和优势。

  据悉,2020年9月,惠城区法院与市交警支队、市保险行业协会在惠州市交警支队江东大队举行“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室”揭牌仪式,建成全市首个人民法院进驻交警部门的诉前调解工作室,该工作室成立半年来,已接收交通事故类调解案件90宗,调解成功案件59件,调解成功率65.55%,仅2021年1月至4月初,已调解成功案件38宗,调解成功率79.16%,有效化解了一大批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对快速、扎实、高效推进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积极意义。

  2020年11月,车主李某因一宗交通事故案件与伤者胡某、吴某发生纠纷,该事故造成胡某、吴某两人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驾驶员李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驾驶人胡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乘客吴某不负事故责任。经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诊断治疗,伤者胡某和吴某的住院治疗费用达168530.1元。车主李某本想通过诉讼解决问题,但全部证据资料在伤者那边,无法在网上立案,而保险公司由于车主未能提供相关资料,无法对车主进行理赔。伤者与车主双方言语激烈,矛盾一时无法化解,陷入僵局,车主听闻我院设立了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室后,遂来寻求帮助。经过调解员耐心疏导,多方做工作,最终伤者、车主、保险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协商调解,妥善化解了纠纷。

  为使调解工作取得成效,惠城区法院精心挑选从事过保险公司理赔业务的陈跃欣担任特邀调解员,他纠纷处理经验丰富,熟悉行业规则,能精准把握当事人诉求,调解方法“接地气”,擅长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能站在当事人双方的角度,讲法律、摆道理,分析利弊,耐心引导双方当事人案结事了。

  进一步健全开放共享、多元共治的诉前纠纷解决机制,为群众提供多种渠道、多种层次、多种类型的解纷选择,实现纠纷解决方式由单一审判机关向社会联动转变,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多元解纷机制定纷止争,让大量简单、类型化案件和部分普通案件在前端快速化解,目前,已基本形成“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的工作格局,诉前调解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先后完善了《专职调解员管理办法》《经费使用办法》等规定,组织召开调解员工作会议,进一步落实落细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要求,努力推进诉源治理、分调裁审,大力提倡矛盾纠纷诉前化解,使纠纷得以实质性解决。

  今后,惠城区法院将继续促进社会和谐安定。惠城区法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提升司法为民的诉讼服务水平,努力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为民司法、为民服务”的生动实践,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诉讼服务。

  【审核:丘辉】

(责任编辑:惠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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