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过户不让进?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4名业主喜入新房
2021年07月11日   10:22 | 来源:中国发布网

 

  中国发布网讯(梁绍领 通讯员 陈育敏)“感谢法院,非常迅速地解决了我们困扰已久的入住问题。”彭某等业主对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市法院)执行法官连连感谢。


 

  2019年7月29日,申请执行人彭某等4人向市法院申请执行惠州仲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要求交付房屋,法院依法为彭某等出具了过户裁定书,彭某等持过户裁定书自行办理了过户手续。2021年6月3日,彭某等人再次向法院申请执行,称办理了不动产权后,原开发商(房产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授意物业以材料不齐为由拒绝为彭某等人办理入住手续,致使彭某等人迟迟未能入住。立案后,承办人迅速联系了所在小区物业了解情况,并于2021年6月17日通知房产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代表、彭某等人现场办公,最终在释明法律规定和法律结果的情况下,所在小区物业为彭某等4人办理了入住手续。上述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惠州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型案件的执行,确保诉讼权益能够兑现。今年以来共受理了涉民生案件1637宗,结案780宗,结案率为47.64%,取得了非常积极的社会效果。


 

【审核:丘辉】

(责任编辑:惠州中心)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发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