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委办〔2022〕第1号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晋中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方案》(市政发〔001〕24号)和《晋中市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细则》(市政发〔2001〕38号)文件精神,对本单位无房职工、住房不达标职工的住房情况进行了普查、建档,测定了补贴对象及补贴金额,并在本单位进行了第一、二榜公布。经市住房委员会批准,现将该单位的住房货币化分配详细资料(见下表)向社会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自公示刊登起15个工作日内,向晋中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电话:0354—32013553201951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晋中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
(责任编辑:卫奎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