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无小事,群众安全放第一。自建房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近期,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自5月2日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以来,市住建部门牵头抓总、督促指导,其他部门和单位强化配合、形成合力,将专项整治不断推向深入。截至目前,全市经营性自建房排查、鉴定工作已全部完成,排查初判存在严重或者一定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均按规定采取了管控措施,非经营性自建房排查、鉴定和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工作正在有序展开,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全市11个县(区、市)和开发区管委会均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实施方案和经营性自建房整治“百日行动”工作计划,组建了工作专班,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10余次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并推进工作落实;开展专项督导4个轮次,实现了县(区、市)全覆盖,累计检查109个街道(乡镇)排查、鉴定和整治工作,交办问题线索362条。
据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突出五个方面:一是丰富内容,除省方案明确的共性内容外,我市根据各县(区、市)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增加了个性内容;二是明权确责,细化了23个市直部门的任务职责,明确了联动机制,初步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群策群力”的工作格局;三是规范建账,结合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掌握的情况,建立了全市统一的“两清单一台账”;四是专家定级,各县(区、市)组织鉴定机构全程参与,严格依据有关标准,对存在的隐患提出科学的整治建议;五是严督实导,采取“行政监管+专家指导”模式,对全市排查整治工作实施全覆盖督导,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排查经营性自建房40118栋,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3355栋,按规定采取了管控措施并组织进行了安全鉴定,全省排名第4位。下一步,将对2022年数据归集信息与2020年农房排查信息进行核查,同时进一步核查归集信息准确性,确保上传平台数据全面、真实、准确。(郭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