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记者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召开的“城管进小区”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今年,该行政执法队将联合榆次区住建局、榆次区各街道办推进“城管进小区”工作,聚焦市城区物业管理领域的现实矛盾,通过抽查检查,依法查处一批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督促物业企业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群众事无小事。“城管进小区”工作被列为今年市政府督办的重点工作之一,主要任务是督促物业企业规范管理。根据《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关于“城管进小区”工作推进的实施方案》,该项工作按照“物业落实主体责任、社区加强日常监管、城管依规严格处罚”的原则,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将重点查处以下物业管理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移交有关资料;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物业管理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本次专项检查将持续到9月底。期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将抽取10个有物业企业服务的小区或商业体作为检查对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下达处罚建议书,对物业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立案查处。9月份,对已整改的小区和商业体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强化抽查检查效果。通过专项检查,切实解决城管领域的一些民生问题,持续将普法、执法和服务融入群众生活。(闫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