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灵石县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助企纾困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减免房产租金,推进助企惠企工作,确保全县经济平稳运行。
红星家居馆是灵石县一家小微企业,在当地已经营20余年,近两年受疫情影响和市场冲击,企业效益受到一定影响。出租方灵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综合考虑企业实际情况后,向县财政局报备,并结合目前出台的“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类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产租金”助企纾困政策,决定对该企业给予3个月的租金减免,使其成为灵石县首批享受减免政策的对象之一。
红星家居馆店长王永说:“受疫情影响,今年我们的第一单比往年推迟了好几个月,再加上物流、人工费用的增加,店里经营雪上加霜。政府出台的租金减免政策,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
企业能够及时享受到租金减免政策福利,离不开各相关部门的通力配合、快速反应。据统计,此次灵石县租金减免涉及6家单位17户企业,减免租金共计17万余元。各部门结合租金缴纳和租赁期限的实际情况,通过租金免收、租金抵扣、租期顺延和租金退回等方式,让租户享受该项减免政策。
据了解,4月15日,我市出台了《晋中市助企纾困稳定经济发展十五条措施》,灵石县积极贯彻落实该政策,针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类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减免政策,其中规定:各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类房屋的,免收3个月租金。鼓励其他各类出租房屋对承租户视情给予减免。
灵石县财政局国资股股长曹迎萍说:“为了让符合条件的企业能够及时享受到该项政策的红利,我们第一时间出台了灵石县承租国有资产减免租金政策,并要求相关部门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主动与承租方对接,做好租金减免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发挥国有资产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平稳健康发展的作用。同时,要求相关部门严格审查承租方资格,确保实际承租方真正享受到政策带来的‘真金白银’。”(郭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