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灵石县通过科学设置指标、规范考核过程、明确结果运用,逐步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切实将公务员平时表现考准考实、考出成效,激励公务员队伍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突出“指标科学”,完善考核体系。精准设置“共性+个性+动态”考核指标。采取“素质”与“实绩”、“考人”与“考事”相结合的方式,分类设置“共性”和“个性”指标。设置“定性+定量”精准化测评方式,结合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全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联系点制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县66个公务员(参管)单位结合本单位平时考核实施细则(方案),量化考核内容,形成“一单位一方案”“一人一表”的精细化考核体系。
突出“程序规范”,推进考核实施。严格责任分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县委组织部对全县各单位平时考核工作做好业务指导、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公务员所在机关负责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党委(党组)承担平时考核工作主体责任。严肃考核纪律。每季度结束前,县委组织部发布工作提醒,要求各单位按时备案考核结果,共有774人参加单位平时考核;对全县县处级以下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日记录”“月纪实”“季考核”运行情况按季度进行抽查调阅。
突出“导向明确”,放大激励效应。严格落实个人小结、审核评价、等次确定、结果反馈、公示公开、及时报备步骤。公务员本人对照考核指标要求和工作目标计划,以“月记录、季小结、年总结”的方式对个人工作表现情况进行汇总,主管领导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和被考核公务员工作纪实情况,按照好、较好、一般和较差4个等次提出评价建议,将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挂钩。明确平时考核在年度考核中的权重。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一半以上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平时考核“一般”“较差”等次累计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发挥“正向+反向”实效化作用。对平时考核结果等次为“好”、一贯表现优秀、干群评价高的公务员,以适当方式及时予以表扬,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教育培训、评先选优等方面优先考虑;对“一般”等次的公务员及时谈话提醒;对“较差”等次的公务员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诫勉,并积极帮助引导公务员查找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力促改进提高。加强结果反馈。及时向公务员本人反馈考核结果,有针对性地加强激励约束、培养教育,既肯定工作成绩、又指出存在问题,有效破解平时考核“一阵风”、考核过后“抛脑后”的问题,切实发挥平时考核基础性作用。(马双明 郭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