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获悉,存量房“带押转移登记”跨行业务在我市成功“落地”。11月4日,市民杨女士领到一本特殊的不动产权证书,这是我市发出的存量房在跨行抵押状态下转移登记的全省首本不动产权证书。
依据《民法典》“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的有关规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全面优化“带押转移登记”组合流程,一次性受理办结,同步实现存量房在跨行抵押状态下的转移过户、新抵押权设立、原抵押权注销。市民杨女士购买王先生的房产需向中国银行贷款,且王先生房产已在中国工商银行抵押贷款,如要完成此次转移登记,涉及四方当事人,即买卖双方、原贷款行中国工商银行和拟贷款行中国银行。经由四方共同申请带押房产转移登记,同时完成不动产权利人由王先生变更为杨女士、中国银行抵押权登记、中国工商银行抵押权注销事项。
此次转移登记实现了跨行带押转移的尝试,不仅维护了当事方利益、保证了交易的安全性,而且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降低了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受到银行和办事群众的好评。
存量房“带押转移登记”,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践行“三服务”理念的具体实践,是我市重大项目合作专班的突破性探索,是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改革性举措。今年以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会同金融、税务等部门建立重大项目不动产登记合作专班,倾力抓好不动产登记政策研究,率先在“跨行带押过户”方面取得突破,拿出了可推广、易操作、能复制的“晋中方案”。下一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进一步做好政策研究储备工作,协调各金融机构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进此项业务,助力不动产登记工作和贷款审批业务的协同推进,推动房地产交易市场健康发展。(李晓雯 董晓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