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30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义乌调查队获悉,一季度,义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49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59%。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066元,增长16.7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65元,增长17.46%。义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延续了2020年以来增速逐季走高的态势,持续稳定恢复性增长。
记者注意到,纵观收入来源,涨幅最快的竟然是工资性收入。一季度,义乌居民工资性收入13611元,增长18.11%,拉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51个百分点,对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57.47%,是居民增收的最主要动力。
“义乌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同时,就地过年使居民从业时间显著增加,经济恢复带动农村居民外出从业人员增加,为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打下坚实基础,所以工资性收入增长最快。”义乌调查队负责人说。
经营净收入方面,一季度,义乌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5586元,增长18.10%,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2.1个百分点,对居民收入增长贡献率为12.57%。其中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4554元,增长14.16%;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4613元,增长14.49%。
疫情防控常态化以来,农业生产保持向好态势,农产品价格持续上涨;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正常,居民家庭经营状况逐渐改善,居民人均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由去年同期的下降4.80%转为增长11.09%,收入水平恢复至2019年同期水平。
此外,一季度,义乌居民财产净收入5586元,增长18.1%,比上年同期加快14.1个百分点,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3.91个百分点,对居民收入增长贡献率为23.60%。其中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7050元,增长17.19%;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823元,增长11.22%。
上述负责人分析,一季度,义乌居民房屋租赁需求基本恢复,居民出租房屋财产性收入增长,收入水平与2019年持平;储蓄存款余额持续增长;村级(含城镇区域的村委会)集体经济日渐壮大,居民人均土地流转收入和集体分红明显增加。
疫情发生以来,各项基本民生的保障力度持续加强,养老金和离退休金连续上调,对困难群体生活保障力度不断加大。一季度,义乌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728元,增长15.11%,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两年平均增长16.64%,在四项收入中两年年均增速最快,发挥了重要的兜底保障作用。(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朱培培 编辑 童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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