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违规进行电焊作业引起火灾,还付出了被行政拘留12日的惨痛代价。4月23日,在义乌市拘留所的谢某开对自己的违规行为和对法律意识的淡薄懊悔不已。
现年43岁的谢某开是江西籍人士,在义乌从事油漆工作,是一名包工头。4月18日上午,谢某开从手下工人洪某处得知江东街道一小区房东需要电焊工帮忙修理一楼仓库的防盗门,谢某开随后电话联系了该房东,敲定了维修费用。4月19日上午,谢某开在对该户的仓库防盗门焊接铁板时,仓库内突然起火。10时56分许,市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调派江东专职消防队赶赴现场救援,所幸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经调查,起火原因系谢某开无证进行焊接作业,作业期间没有对施工现场进行查看和采取相应的消防措施,产生的电焊火星引燃仓库内可燃物引起的,事故导致直接财产损失约1万元。
“我不知道电焊操作需要特种行业许可证,以前一些小的焊接活都是自己做了。”谢某开表示一定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在取得相应证件后再进行相关工作。因涉嫌违规使用明火作业及过失引起火灾,谢某开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施工单位要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进行电焊、气焊等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通讯员宗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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