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好绳,文明养犬不掉“链” 义乌多举措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
2021年06月24日   14:44 |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执法队员现场规范养犬行为

  “你好,麻烦出示一下你爱犬的犬牌,我们需要对犬只登记情况进行检查。”“你外出遛犬没有牵绳,请配合一下我们的整治工作。”上个周末,市执法局稠城大队执法队员小吴在江滨公园整治散养犬只时,上前对一位遛犬没有牵绳的市民说道。
 
  近日,稠城大队接到群众投诉反映,江滨公园沿岸栈道时常有人放任犬只四处奔跑,十分危险。针对该情况,稠城大队安排执法力量展开错时执法巡查,对江滨公园未牵绳遛犬行为进行整治。
 
  今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
 
  2018年12月31日正式施行的《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二项明确规定:除残疾人携带服务犬外,携带犬只外出时,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束犬链牵领或者采取装入犬袋、犬笼等防止伤害他人的措施;携带烈性犬的,应当将犬只装入犬笼。根据该规定,携犬外出时未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束犬链牵领或采取其他防止伤害他人措施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回犬牌,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随着夏季的到来,前往公园、广场等一些室外场所遛狗的人士日渐增多。为进一步规范文明养犬行为,连日来,稠城大队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重点对辖区内遛犬不牵绳、遛犬不清便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展整治。据统计,入夏以来,稠城大队已办理犬类管理相关案件22起,犬只主人因遛犬未牵绳受到行政处罚的同时,还被扣除相应的信用分。
 
  在开展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中,稠城大队还积极对接稠城街道,在词林社区设立犬类管理示范点,引导居民文明养犬;在孝子祠社区组建“好萌一族”志愿者服务队,形成宠物医院、宠物商店行业自律。同时,依托义乌市犬类信息管理平台,对犬只信息进行“三合一”管理,在日常犬只管理工作中,只要扫一扫犬牌上的二维码或通过芯片感应,即可获取犬只身份及免疫等信息。此外,该系统还能提醒犬主及时对犬只进行免疫,提高免疫率。如果犬只走失,也能借此及时联系到犬主,实现可追溯智能化管理,有效减少不文明养犬现象。
 
  养犬要规范,文明靠自觉。夏季是狂犬病的高发期,闷热的天气容易使犬类动物烦躁。相关部门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根据狂犬病防治指南,即使被狗轻轻抓破了皮,也是三级暴露,需要接种狂犬疫苗及免疫球蛋白。人被狗、猫等宿主动物咬伤抓伤后,凡不能确定伤人动物为健康动物的,应立即到当地的狂犬病暴露后预防处置门诊处,由医生确定暴露分级,结合既往免疫情况进行伤口处理和免疫接种。(义乌商报记者 记者 林晓燕 通讯员 刘晶婷)
(责任编辑: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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