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义乌市苏溪镇消防工作站依托委托执法权,依法对辖区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的单位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这也是自镇街消防委托执法工作“重启”后开出的首张罚单。
7月19日,苏溪镇智慧综合管理系统平台监测到辖区内一家单位消防控制室长时间处于无人值守状态,消防工作站执法人员随即前往该影院核实情况。“我们有人在这里值班的,只是他临时请假了。”面对执法人员的质疑,单位相关负责人辩解道。“消防控制室是建筑消防设施的心脏,也是单位日常消防工作管理的中枢核心,发生火灾后还是灭火、救援的应急指挥中心,必须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执法人员对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当场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7月20日,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该单位罚款2000元的处罚。
义乌是一座建立在市场上的城市,受经济发展模式、产业结构等因素影响,火灾隐患点多面广的现状十分突出。而义乌市消防救援支队作为全国首个县级市消防支队,并未下设大队,支队防火监督科干部人数只有个位数,面对庞大的社会面消防监督工作量,常常会存在“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现象。
为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防控网络,破解“最后一公里”执法落地瓶颈,义乌市于2017年依据《浙江省消防条例》开始在各镇街推行消防委托执法工作,将由市消防救援支队行使的消防监督检查、消防举报投诉、行政处罚等部分行政职权委托各镇街消防工作站。2017年至2018年,全市各镇街消防工作站共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775份,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88个,处罚金额14.825万元。
然而,由于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消防工作站取消,消防职能合并到综合监管中心,导致委托执法工作暂停了一年多的时间。支队积极与市编办沟通协调,市编办于2020年11月重新下文明确各镇街消防工作站人员编配,并在综合监管中心挂牌。支队于今年重新下文将消防委托执法工作委托给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重启镇街委托执法工作,具体工作由各消防工作站执行。
目前,通过前期的培训,支队确定比较成熟的稠城、城西、上溪、北苑、苏溪五个镇街率先开展委托执法工作,并按照“成熟一家、委托一家”“谁委托、谁负责,谁受托,谁执法”的原则,在其余9个镇街推广。(通讯员 宗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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