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义乌市执法局稠江大队接群众举报,童店二区45幢附近有人在非法收购餐厨废油脂。
执法队员赶到现场后,发现有一中年男子正在某餐饮店收购餐厨废油脂,旁边停放的二轮电瓶车上已装有半桶废油脂。因当事人无法提供餐厨垃圾处置特许经营许可证,执法队员责令其停止收购餐厨废油脂的违法行为,并将其带到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询问。
据了解,当事人李某之前是某餐厨垃圾回收公司员工,从公司辞职后打起了个人从事餐厨垃圾回收的主意,想以较低价格从餐饮店回收废油脂,然后转手倒卖给再生资源处理公司从中赚取差价。目前,稠江大队以“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活动”的案由对当事人李某进行立案查处,根据《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将对李某处以3000元的行政处罚。
《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活动,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招标、特许经营等方式确定餐厨垃圾收运企业、餐厨垃圾处置企业,并与其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经营服务协议。
执法队员表示,市民若发现有人疑似非法收购餐厨废油脂或打捞地沟油等行为,可拨打96150或89969000进行举报。(义乌商报记者林晓燕通讯员冯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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