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廿三里开展“禁渔区”渔政执法行动
2021年09月14日   11:41 | 来源:中国义乌网
  近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廿三里大队通过联合执法、夜间执法等方式大力开展“禁渔区”渔政专项执法,查处多起涉渔违法行为。
 
 
  9月2日晚,廿三里大队会同廿三里街道农办、义北水利公司,对辖区王大坑水库等饮用水源开展联合执法,期间,执法人员查扣鱼竿5副,鱼竿支架1个,渔网3张,鱼兜2个。执法人员表示,属于饮用水源的水库一律不准钓鱼,包括一竿一钩的垂钓。
 
 
  “师傅,这里是禁渔区,不能使用非天然饵料垂钓.......”9月6日,市执法局廿三里大队执法队员巡查至义乌江何宅段时,发现有人正在该段江面上使用非天然饵料垂钓,且垂钓者使用的鱼竿也不符合有关规定,一根鱼竿上装有多根鱼线,一根鱼线上挂有多个鱼钩。随后,执法队员对垂钓者进行劝导,暂扣鱼竿等物品,并要求其到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
 
 
  违反禁渔区规定,违规进行渔业捕捞作业,或使用禁止的工具、方法(电、毒、炸等)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行政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月1日,廿三里大队对近日由廿三里派出移交的非法电鱼案件立案查处。当事人李某利用自制的电鱼工具在廿三里街道何宅大桥义乌江边进行捕鱼,捕获水产品共计167条。当事人李某非法电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李某受到了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廿三里大队将继续加强辖区内重点水域的巡查工作,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同时对垂钓人员开展宣传教育,倡导文明垂钓,并对非法电鱼、捕鱼等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来源:中国义乌网(记者:袁乐 通讯员:孙春燕 编辑:程雄)
 
  编辑:吴超群
 
  审核:黄锐
(责任编辑: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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