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夏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巡回审判,落实司法为民举措。9月14日,夏县人民法院尉郭人民法庭走进胡张乡西谷村,在村委会议室设立巡回法庭,公开审理该村一起侵权纠纷案件。
原告樊某称,2021年7月6日,被告马某在给自家桃树地喷洒农药时,将其打药的塑料管在原告的药材地里通过,造成原告大片药材苗毁损。原告上前劝说时,双方发生争执,并厮打,致原告轻微伤。原告樊某要求被告马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考虑该案在农村地区具有较强代表意义,同时,为了方便群众,减轻诉累,高效办理案件,法官决定以巡回法庭的方式审理本案。
主审法官在庭审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征求双方意见后,案件进入休庭调解。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兴旺亲自参加调解,从法理、情理出发做双方思想工作,规劝双方各让一步,尽快解决纠纷,重修邻里感情,维护乡村邻里间的和谐、和睦、美好。在法官、调解员苦口婆心的劝导下,历经三天时间的努力,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
参加旁听的村干部表示,巡回审判使百姓足不出户就可以接受到司法服务,减轻群众诉累,同时寓教于审,让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夏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坚持诉讼服务在一线,调解审判到一线,通过快捷、高效的巡回审判,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达到“化解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良好效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供稿/张之聪 校对/李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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