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展示打击防范诈骗工作和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成效,4月12日,夏县公安局禹王派出所将在办理2021年“10.8” 诈骗案中追缴的5.6万余元被骗资金返还给30余名受害群众,获群众赠送8面锦旗。
2021年10月,禹王派出所接到多名群众举报称,辖区有一群东北口音的人以低价销售煤炭为诱饵,采取在地磅上作假的方式实施诈骗,被害人购买了三吨的煤炭,实际重量却只有一吨多。接报后,局党委高度重视,要求把此案当做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来侦破,成立了由禹王派出所牵头、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全力配合的专案组,要求各部门协调配合、全力侦破,最大限度挽回群众经济损失。
经查,该团伙10名成员(8名男性、2名女性)均来自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成员之间多属亲戚裙带关系。自2021年8月23日始,该团伙从东北驾驶拉煤车辆来到运城,从闻喜东镇和绛县横水炭场购买煤炭后,前往夏县、闻喜、稷山和万荣等地挑选距离乡镇较远的村庄及年纪较大的村民进行作案,共作案31起。经办案民警多次辗转辽宁、内蒙等地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集中抓捕,10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到案,受害群众被骗资金已全部追缴到位。
当日,各县的受骗群众兴冲冲地赶来,领取被骗的资金后,纷纷为夏县公安局认真负责、切实为民办事的工作作风点赞。(陈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