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8日,在公安部统一安排部署的“夏季治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中,夏县公安局侦破70余起盗割农田深井水泵电缆线案件,涉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
近期,夏县南大里乡、胡张乡、尉郭乡、禹王镇、埝掌镇派出所陆续接到群众报案称:农田深井房内水泵电缆线被盗割。接到群众报警后,夏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侦破专班集中攻坚,全力破案,保障群众农田正常灌溉作业。
专班民警经过全面梳理统计,全县先后发生70余起类似案件。经过分析,这些案件发案时间、作案手段相近,具备并案侦查条件。他们不分昼夜,通过对现场物证分析和走访群众,初步刻画出嫌疑人的相貌特征,归纳出其作案规律和特点。经过缜密研判,快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藏匿电缆线的场所和销赃地点。7月22日晚,侦破专班民警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郭某、裴某、徐某等3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郭某(男,现年35岁,瑶峰镇人)曾以养羊为生,2008年至今因盗窃罪4次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仍不务正业,产生盗窃深井房铜电缆线卖钱的想法。手头不宽裕时就在晚上骑一辆摩托车寻找农田深井房,伺机撬锁窜入井房,将房内连接水泵和电闸之间电缆线剪断,剥离橡胶外皮,先后作案70余起,盗窃得来的铜线,一部分隐藏于其朋友裴某(男,现年42岁,瑶峰镇人)处,一部分藏匿在自己家中,积攒到一定数量送往运城市盐湖区徐某(男,现年49岁,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人)的废品收购站予以销赃。
犯罪嫌疑人裴某,以养羊为生,在明知郭某的电缆线为盗窃所得的情况下,仍提供场地帮助其藏匿,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犯罪嫌疑人徐某,在经营废品收购站时,非法收购盗窃财物,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和第312条之规定,我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郭某、裴某、徐某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樊军、陈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