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并非所有的内容都能随意发布,如果是违法乃至犯罪类信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近日,临猗县公安局北景派出所查处两起网络侮辱他人案,行政拘留2人,坚决维护网络环境和谐,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案例一
近日,临猗县公安局北景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抖音上发布视频辱骂自己,对其本人的名誉造成影响,请求处理。值班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经查,2023年7月12日,北景乡某村村民秦某因浇地问题,对该村管理机井人员陈某不满,发布抖音作品辱骂陈某,引起网友关注,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秦某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案例二
近日,临猗县公安局北景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微信群里辱骂自己,言语低俗恶劣,请求处理。接警后,民警立即提取相关微信群聊天记录进行调查。
经查,2023年7月18日,北景乡某村村民何某因琐事对本村村民郭某有意见,该喝酒后在本村“村务公开群”群里对郭某敏进行辱骂,该群有500人,造成恶劣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何某被依法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