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夏县公安局裴介派出所刑事拘留一名涉嫌盗窃手机犯罪嫌疑人。
1月14日15时许,张某来该所报警称:“1月12日13时许,有一男子到其手机店内声称购买手机,趁自己不备时将两台新手机盗走。”接警后,该所民警迅速展开调查,经摸排走访,确定王某(男,18岁,万荣县南张乡)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遂通过蹲点守候等方式,在运城一出租屋内将王某抓获。经查,该王某因经济拮据萌生了偷手机的想法,1月12日14时许,到裴介镇昌达通讯店先后看了两部手机,在趁老板不注意时将两部手机偷走,并于当日19时在运城市二郎庙附近将手机出售。犯罪嫌疑人王某共获利2695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我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予以刑事拘留。(张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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