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
2024年07月11日   15:56 | 来源:昆明日报

  近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云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以行政村为单位,分阶段建成一批风电项目,促进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助力乡村振兴。


  《方案》提出,在具备条件的农村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分阶段建成一批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风电项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不超过20兆瓦,从示范试点起步,稳步推广,全面发展。


  示范试点阶段(2024—2025年),在确保生态、用林用地能保障、用电下网比例高、用电负荷大、就地能消纳、接网条件好的区域开展试点示范。稳步推广阶段(2025—2030年),以“十五五”全省可再生能源规划确定目标为指引,在总结示范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积极稳妥,逐年推进,条件成熟一个实施一个,坚决防止一哄而上,坚决防止“半拉子”工程。全面发展阶段(2030年以后),在具备条件、项目成熟的行政村,能建尽建,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更多惠及农村农民,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按照“试点申报—试点评审—试点实施—试点评估—稳步推广”的流程依次推进实施。试点申报由各州(市)统一组织,指导相关县(市、区)落实资源条件、就地平衡消纳能力、要素保障能力等因素,按要求编制《县(市、区)驭风行动实施方案》,明确项目进场道路、支线道路、机位点矢量坐标,取得州(市)、县(市、区)要素保障部门的选址意见以及州(市)电网企业接入消纳意见,经州(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初审,并明确出具同意意见后联文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农业农村厅。


  《方案》就审批程序、完成时限、用地办理、并网消纳等政策进行了明确,各地要结合实际提供“一站式”服务,对同一个行政村或临近村联合开发的项目,统一办理前期手续。对不涉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植被恢复、压覆矿产等敏感区域的项目,由投资主体会同村集体出具承诺,项目审批(备案)同级主管部门出具行业支持意见,即可依法加快办理相关手续。充分利用农村零散非耕地,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办理风电项目用地。对不占压耕地、不改变地表形态、不改变土地用途的用地,探索以租赁方式获得。各地业务部门要细化研究村企合作机制,推进依法通过土地使用权入股等方式共享风电项目收益,探索乡村能源合作新模式。督促企业落实收益共享措施,协调发挥项目收益在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助力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试点申报完成时限为2024年7月31日前。试点分两个阶段实施,2024年9月30日前印发试点清单,2025年10月底前项目并网发电。(廖兴阳)


(责任编辑:中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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