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中国古代书论,常见“势”的主题和关于“势”的各种概念。诸如东汉蔡邕的《九势》、西晋卫恒的《四体书势》、东晋王羲之的《笔势论十二章》等书论,以及“形势”、“体势”、“笔势”、“骨势”、“气势”、“谋势”、“取势”、“任势”、“背势”等等概念,不一而足。从中不难看出,“势”在古代书法话语里,属于法度的范畴,古人对书法规律和法度的研究是从“势”开始的。由于这种研究兴起于汉代,所以有好事者把汉代书法风尚概括为“汉尚势”。
其实,在中国古代典籍中,“势”作为一个表运动发展的概念出现得非常早。被视为百经之首的《周易》,其中就有了“势”的表述,例如:“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易》,即是以卦象来说明“势”与自然万物的关系,并推而广之,演绎为人处世的道理。在道家哲学思想体系中,“势”是非常接近于元概念——“道”的一个重要概念。老子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见《道德经》五十一章)。因此,说它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一个基本概念也不为过。“势”,虽然始见于《周易》,但运用最多的则是兵学和军事。例如《孙子兵法》,“势”的思想不仅贯穿全篇,而且还有一篇专门论“势”。脍炙人口的“兵无常势,水无常形”,可谓一语道尽事物运动变化之理。“势”,之所以早见于占卜祭祀、多见于兵学军事,也是客观时势使然,因为上古时期"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见《左传•成公十三年》),既然祭祀和战争是关系生存的大事,文字和学术也就由此而展开。
书法尚“势”,与这种历史渊源直接相关。蔡邕因袭了前贤的思想,他在《九势》中称:“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他的这段话,言简意赅,讲清了书法与自然之“道”的相互关系,揭示了书法反映客观事物运动、发展、变化的基本规律,提出了“书肇自然”、“因势求道”的书学思想。关于汉字的起源,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序》中有一个叙述,“古者庖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视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易》八卦,以垂宪象。及神农氏结绳为治,而统其事,庶业其繁,饰伪萌生。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蹏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可见,不论是庖牺氏“作《易》八卦”、神农氏“结绳为治”,还是仓颉氏“初造书契”,都是基于自然和生活,以物象为本。其中具有文字符号因素的“八卦”和早期文字形态“书契”,则是通过观察天象地理、鸟兽之迹,进而内取其势,外象其形。所以蔡邕言下的“书肇于自然”,不仅是“依类象形”,也包括遵循事物运动变化的趋势,显其势而彰其形。正是基于这样一个道理,相互关联的“形”与“势”,在书法艺术中就具有了本体论和方法论意义。蔡邕及古代书家们尚“势”,用比拟自然事物的方法来论述“势”,是极具眼光且十分高明的,完全符合书法艺术的客观规律。
讲完“势”在中国古代思想体系中的地位及其与书法的关系,我们再来考究什么是“势”。《说文解字》称“势”为:“盛力权也。从力埶声。经典通用埶。”其中“盛力权也”,指的是权力、威力,这是“势”的衍生义,不是原义。“经典通用埶”,指“势”字在古代经典中通用“埶”字。“埶”,字形从“坴”从“丸”,“坴”为大土块或高地,“丸”即圆球,字面意思是圆球从高地滚落的情形。《孙子兵法•势篇》称:“故善战人之势,如转圆石于千仞之山者,势也”,即从其意。所以古人认为,滚动球丸所产生的力量惯性趋向是“势”的范式,“势”的本义包含力量、惯性(速度)、趋向三个要素,这也是它作为表运动发展的哲学概念的基本含义。文字以物象为本,书法尚自然变化,笔走龙蛇,点画成形,笔势贯彻了力量、速度和趋向的变化,笔迹落地即固化为美的形象和意象。
在古代哲学思想体系中,“形”与“势”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矛盾统一体。在书法理论体系中也是这样。书写本身包含的力量、速度、趋向等运动变化因素即是“势”,而书写表现出来的迹象,就是“形”,不仅包括直观的形象,也包括意会的意象。在“形”和“势”的关系中,“势”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起决定性作用。所以,书法中讲“谋势在前”、“意在笔先”。古人论“势”,往往采取物象比拟的方法,这一点应与文字先天本于物象的传统相关,当然也有“势”的万千变化难以推理表达的原因。例如东汉崔瑗《草势》所言,“观其法象,俯仰有仪;方不中矩,圆不中规。抑左扬右,兀若竦崎,兽跂鸟跱,志在飞移,狡兔暴骇,将奔未驰”。“是故远而望之,摧焉若阻硶崩崖,就而察之,一画不可移。”最为典型的要数唐李阳冰《论篆》,“于天地山川,得方圆流峙之常;于日月星辰,得经纬昭回之度;于云霞草木,得霏布滋蔓之容;于衣冠文物,得揖让周旋之体;于须眉口鼻,得喜怒惨舒之分;于虫鱼禽兽,得屈伸飞动之理;于骨角齿牙,得摆拉咀嚼之势。随手万变,任心所成,可谓通三才之品汇,备万物之情状者矣。”用了七类物象来比拟篆书变化之势,更指出书法之“势”,通天、地、人“三才”之品汇,备万物之情状。古人论“势”,除了上述以物象比拟的方法外,还常用兵学军事方面的术语来表达。例如东晋卫夫人《笔阵图》,就是仿效兵阵图的方式,演绎“笔阵出入斩斫图”。可惜的是现在图已失传,只留下了说明文字:“`一’,如千里阵云,隐隐然其实有形。`丶’,如高峰坠石,磕磕然实如崩也。`丿’,陆断犀象。`㇂’,百钧弩发。`∣’,万岁枯藤。`⺄’,崩浪雷奔。`’,劲弩筋节。”从中尚可见兵法势象。又如王羲之《笔势论十二章》,其中也有不少类似的表述:“夫纸者阵也,笔者刀矟也,墨者兵甲也,水研者城池也,本领者将军也,心意者副将也,结构者谋策也,飏笔者吉凶也,出入者号令也。”又“每作一横画,如列阵之排云;每作一戈,如百钧之弩发;每作一点,如危峰之坠石……”等等。这种现象说明,自古以来即视书法与兵法相通,“兵无常势,水无常形”的变化之理,也是书法之至理。
如前所述,“形”与“势”在书学中是具有本体论和方法论意义的基本范畴。由此,古人根据不同的书法体制、书迹表象、书写方法、书艺欣赏等等角度和需要,衍生出许多与“势”相关的概念。下面,我们不妨作些具体分析:
一如“书势”或“体势”。由于结构、笔画和书写方法的不同,文字表现为“形势”各异的书体。在卫恒的《四体书势》中,其自撰的古文《字势》和《隶势》,引用蔡邕的《篆势》和崔瑗的《草势》,都是关于这方面的论述。唐孙过庭的《书谱》,对此做过简明扼要的概括,即:“篆尚婉而通,隶欲精而密,草贵流而畅,章务检而便”,精准的点明了各体之中“势”的要义。除了真草隶篆以外,还有一些书体的名称,直接体现自身的“形势”。例如“八分”,也称“分书”,相向背反、两边取势即谓“分”。与此类似的还有“飞白书”。“书势”或“体势”的区别不是绝对的,而是既相区别,又相联系,有同有异,相互包容的。卫恒在《四体书势》中所言“异体同势”,“古今杂形”,即是指这种现象,反映的是不同书体之间相互“通变”的规律。王羲之在这个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他在《笔势论十二章》中言草书之法,“亦复须篆势、八分、古隶相杂”;而真书“先须引八分、章草入隶字中”(这里的“隶”,指真书);在《书论》中更提出:“为一字,数体俱入。若作一纸之书,须字字意别,勿使相同。”晚清沈曾植就此作过进一步的阐释,他认为“篆参隶势而姿生,隶参楷势而姿生,此通乎今以为变也。篆参籀势而质古,隶参篆势而质古,此通乎古以为变也。故物相杂而文生,物相兼而数赜”(见《论行楷隶篆通变》)。从中可见异体互参、古今通变之理。
二如“笔势”。即书写时笔的运动变化方式,形象的讲即笔的“走势”,包含了“势”的力量、速度、趋向三个要素,是“势”在书法中的最基本最具体的运用。蔡邕《九势》所论就是“转笔”、“藏锋”、“藏头”、“护尾”等九种笔势。他讲“藏头护尾,力在字中,下笔用力,肌肤之丽。故曰:势来不可止,势去不可遏,惟笔软则奇怪生焉。”一语包含笔势的“三要素”。由于“势”起于力,进而衍生出“骨力”和“骨势”。如卫夫人《笔阵图》所言:“善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由于“势”贵速度,就有了“疾势”和“涩势”,迅则“疾”,迟则“涩”。蔡邕言“疾势,出于啄磔之中,又在竖笔紧趯之内”;“涩势,在于紧駃战行之法”,为后人称道,形成“为画必勒,贵涩而迟”(李世民《笔法诀》),“每书欲十迟五急,十曲五直,十藏五出,十起五伏”(王羲之《书论》),“逆入、涩行、紧收,是行笔要法”(刘熙载《艺概•书概》)等观点。由于“势”显趋向,故有“顺势”、“逆势”、“背势”等概念。甚至笔锋也有“逆锋起笔”、“回锋收笔”的“锋势”和“八面出锋”的说法。唐太宗《笔法诀》称:“大抵腕竖则锋正,锋正则四面势全。”清杨守敬则明确认为“八面出锋”系于中锋,他讲:“并非谓锋在笔划之中,而八面出锋始谓之中锋”;“惟中故能八面出锋,非中则仅能一二面也”(见《杨守敬与岩谷一六笔谈》)。
三如“气势”。在中国古典文论中,“气”与“势”和“形”与“势”一样,也是紧密联系的两个概念,言“气”必言“势”,言“势”也必言“气”。“气势”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在道家哲学思想体系里,“气”是比“势”更加接近“道”的基本概念,“气”代表“阴阳”,表自然万物之变化;“势”代表“阴阳”的动态,表自然万物的运动和发展。运动与变化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所以“势”中有“气”,“气”中有“势”,不可分离。从狭义上讲,“气”属于美学范畴。在古代诗文书画艺术中,“气”也是一种“象”,“气”象与“形”象不同,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是一种象外之象,即审美“意象”,所传达的是艺术的精神形象。在书法艺术中,“气势”作为一个审美欣赏和审美评价的标准,被古人广泛应用和阐发。例如,南朝齐王僧虔的“神形兼备”说:“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见《笔意赞》);南朝梁谢赫的“气韵生动”说:“六法者何?一气韵生动是也,二骨法用笔是也,三应物象形是也,四随类赋彩是也,五经营位置是也,六传移模写是也”(见《古画品录》);唐张怀瓘的“风神骨气”说:“智则无涯,法固不定,且以风神骨气者居上,妍美功用者居下”(见《书断》);宋苏轼更说:“书必有神、气、骨、肉、血,五者阙一,不为成书也”(见《论书》)。上述所谓“神采”、“气韵”、“风神骨气”等等,均指书法中的精神形象,也就是“气”象。与“气象”相关的概念,还有“气质”、“气韵”,古人常用来品评书法的艺术风格。如张怀瓘评钟繇:“真书古雅,道合神明,则元常第一”(见《书断》);孙过庭评王羲之:“是以右军之书,末年多妙,当缘思虑通审,志气和平,不激不厉,而风规自远”(见《书谱》);再如形容“北碑”的“雄浑”、“险峻”,“南帖”的“蕴藉”、“秀逸”等等,都是气势、气质在书法风格上的反映。
四如“谋势”和“造势”。前述“三势”,都是“势”在书法中的表现,可以说是“势象”。“谋势”和“造势”则与之不同,而是书家对“势”的谋划和营造,是更加自觉主动的“用势”。这种自觉可以说是伴随书法对“势”的认识而不断进步的。一般说来,周太史籀著大篆、秦李斯作小篆、程邈造隶书、汉王次仲创“八分”,都有“造势”之举。但若具体到“谋篇布势”上来讲,大概莫过于东汉张芝的“一笔书”。赵壹的《非草书》为我们提供了例证。《非草书》主旨虽然是非议和反对草书,但其描述却为我们提供了一幅时人追捧张芝而痴迷草书的情景,表明草书在当时已经跳出书写的实用性,形成对艺术性的追求。尤其是关于张芝“匆匆不暇草书”、“草本易而速,今反难而迟”的议论,给人留下揣摩和思考的余意。唐蔡希综《法书论》认为:张芝“匆匆不暇草书”的原因,“若非静思闲雅发于中虑,则失其妙用矣。”所谓“静思闲雅发于中虑”,即指先在心中谋划闲雅的“气质”,然后发其中虑而形于外。清刘熙载《艺概•书概》认为:“欲作草书,必释智遗形,以至于超鸿蒙,混希夷,然后下笔。古人言‘匆匆不及草书’,有以也。”其意也是先弃智忘身,超然物外,进入虚空的状态,然后下笔,方得自然之气势。“谋势”,进而言之是谋“气”。如前所言,“气”是“阴阳”,“阴阳二气”主万物之变化。所以“谋气”,就是谋变化,谋辩证之统一。王羲之称:“夫欲学书之法,先乾研墨,凝神静虑,预想字形大小、偃仰、平直、振动,则筋脉相连,意在笔前,然后作字。若平直相似,状如算子,上下方整,前后齐平,此不是书,但得其点画耳”(见《笔势论十二章》)。所言“平直相似,状如算子,上下方整,前后齐平”,之所以不是书,即因缺少变化,违背自然规律,是谓“背势”。
由汉人开始的以“势”为中心的法度研究,到了尚“法”的唐代,发生了明显变化,以“法”言“势”、以“法”释“势”,成为法度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方式。这是因为,唐室以书判取士,“楷法遒美”成为选官标准,加上工艺技术的进步,促使书法艺术日趋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欧阳询作《三十六法》,将汉字形体分为“三十六目”,并在各目之下以字举例,以“法”释“势”。例如“偏侧”一目,释为:“字之正者固多,若有偏侧、欹斜,亦当随其字势结体。偏向右者,如心、戈、衣、幾之类;向左者,如夕、朋、乃、勿、少、厷之类;正如偏者,如亥、女、丈、乆、互、不之类。字法所谓偏者正之,正者偏之,又其妙也。”王羲之《笔势论十二章•处戈章第五》也论“偏侧”,即:“夫斫戈之法,落竿峨峨,如长松之倚溪谷,似欲倒也,复似百钧之弩初张。处其戈意,妙理难穷。放似弓张箭发,收似虎斗龙跃,直如临谷之劲松,曲类悬钩之钓水。凌嶒切于云汉,倒载陨于山崖。天门腾而地户跃,四海谧而五岳封;玉烛明而日月蔽,绣彩乱而锦纹翻。”两相比较,虚实已见。张怀瓘作《玉堂禁经》,虽说“皆宗元常(钟繇)、逸少(王羲之),兼递代传变”,但不同的是,不再以物象比拟的方法论“势”,而以“笔法”、“字法”释“势”。如论“永字八法”:“侧不得平其笔,勒不得卧其笔,弩不得直,趯须[足存]其锋,策须背笔,掠须笔锋,啄须卧笔疾罨,磔须[走历]笔。”与晋人所论“侧如高峰坠石,勒如千里阵云,直如万岁枯藤”等显然不同,用笔方法更加明确具体,体现了唐人在法度认识上的进步。自唐以后,各代沿袭唐法,在欧阳询《三十六法》的基础上,明李淳作《大字结构八十四法》,清邵瑛作《间架结构摘要九十二法》,分类解字更加细致;张怀瓘《玉堂禁经》作为翰林院秘籍,也经各代增繁,至元陈绎曾《翰林要诀》,形成“执笔法”、“血法”、“骨法”、“筋法”、“肉法”等十二章,可谓周详备至。翻检唐人及其以后书论,有关“书势”、“笔势”的概念,大都可以法度的概念或方式来替代来表述,唯有“气势”以及“气质”、“气韵”等意象,超然于法度之外,只可神交开悟,而无定法常势可循。诚可谓:书有三势,得“气势”者胜。
作者简介:
程建国,号谦益,1954年生于湖北武汉,1970年入伍,曾任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政委、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政委,少将军衔,现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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