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之声讯(周建设 孙华强 张国林 孛金鹏)近日,甘肃省通渭县公安局接到通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的某建材有限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通渭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认定,治安大队对案情认真审阅分析,组织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经查,某建材有限公司与乙方郭某签订劳务合同,该案存在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内容认知不同、乙方郭某履行合同不力等问题,如果简单做出不予立案决定,不利于化解矛盾纠纷。年关将至,为能够尽快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办案人员多次为甲乙双方讲政策、摆事实,终使双方达成协议、握手言和。该建材有限公司法人冉某一次支付给乙方郭某七十万元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通过案件办理,办案民警不仅做到案结事了,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也增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责任编辑:周建设)